有些人喜欢第一种,有些人喜欢第二种,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足够金钱的玩家来说,第二种模式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往往意味着更加的有公平性。
我认为内容和渠道是共生的关系,具体哪个因素主导要看在具体细分市场里的博弈关系。那时候小米投资团队对自己的生态链企业吹风,未来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的份额,小米能拿走一半。
几千家B2C参与竞争,你现在还能叫出名字来的还有多少?真正有生命力的恐怕只有几十个而已。
而优先购买权相当于这个股东你想买,但是那个企业想增持,他会买你的股份,那么除非他自己出资,否则的话你还可以对外进行转让。部分以非法募资为目的的互联网金融也是虚假经济的一种。
因为在这些年里,HTC没有在手机供应链上的任何优势,没有专利,缺少技术及研发,也没有生产零部件的能力,想要跟诺基亚、微软一样单凭技术专利就能有相当大的收入是不可能的,想要转型成为手机零部件生产供应商也是不可行。更快的是用大数据跟技术处理他们的路线,让他们在路上不要花太多时间,尽可能用这个东西解决。
同样,对于很多依靠免费用户来制造网络营销,希望在创业初期迅速地抢占市场规模的商业模式来说,上面的系数同样也不适用。产品结构丰富的同时是产品结构失真。